看完Brownie的屋村妹,不禁回想自己的小時候.
突然好想找到跟我有一樣回憶的朋友......雖然機會比較渺茫. 
小時候, 也住在村, 不過, 不是屋村, 而是鄉村. 對, 就是新界的鄉村, 有村公所、花炮會、公喉、過時過節或有嫁娶時會燒爆竹、舞龍舞獅的鄉村.
在我未出生之前, 父母跟姐姐是租住在人家荒廢了的豬欄. 後來儲了點錢, 又問親戚借了錢, 老爸找來三行工合力築了木屋. 漸漸由一家四口增至一家八口. 現在有時提起木屋, 他都很自豪, 又會讚老媽很聰明, 建議要多建一層閣樓以調節室溫, 加上倒了一尺高的石屎地腳, 水浸都不怕浸爛地基, 成條村最冬暖夏涼最穩固的木屋就是我家的! 
不過, 木屋怎強, 都有弱點, 就是火. 家裡有一個紅白藍大袋, 裝了全家的身份證明文件、重要書信、電話地址、相簿、銀行存摺等, 媽媽跟我們說, 一旦發生火警, 全部身家性命財產就在這裡, 一定要帶走, 平日絕對不可碰. 有一次, 媽媽氣急敗壞面色發紫的跑回來, 原來是她在街市被街坊捉住: 「你還在這裡啊?! 你家附近的棉花廠失火了, 火勢猛烈, 燒到XX哪兒了!」 嚇得她半死. 從此以後, 她作出了新修訂: 一旦發生火警, 而她又不在家, 要立即帶細佬妹走, 袋子來不及拿就算了. 而且不再把門上鎖.
窮家兒女都是早當家的. 我跟姐姐與三妹在小學時已經自己燒柴煮午飯食, 等媽媽割完豬菜回來一起食飽飽之後就送我們出村口過馬路等巴士上學去. 媽一直深怕頑皮無時停的我們終有一日因為在馬路上"痴痴作作" (玩耍)而遭輾斃.
又時常都擔心我們玩火, 又或者是我們煮食時不小心失火. 不過也沒辦法, 唯有千叮萬囑叫我們小心, 大的要監管小的.
其實回想起來, 姐姐也挺可憐的, 當她只有十歲時, 已經要肩負重任, 要帶一個八歲、一個七歲、一個五歲再加上一個兩歲的小孩
...... 媽媽從毛澤東裡學回來一個道理: 只要是小的做錯事, 全部大的都要打, 因為是大的不管好小的, 小的才會做錯事. 因此, 連同自己做錯事外, 我和姐姐被大柴打得最多. 有時, 我覺得姐姐很慘的, 當她有樣學樣打我們以責罰我們做錯時, 媽會說她成日打架不生性. 而我比較精明, 只會告發人家. 
(待續~~~~)




